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西安市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新城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新城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以及驻新城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在我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户籍在浐灞生态区和持有浐灞生态区颁发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并在新城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确定的地址为准)的社会人员,符合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按照就近原则可在我区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驻地现役人员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工作流程及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8:00--11月1日17: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将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及时处理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二)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及时登陆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xincheng.gov.cn/),关注《西安市新城区2024年下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按要求体检。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安排,网报结束之后请关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xincheng.gov.cn/)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2.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本人办理: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
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户籍在新城区、浐灞生态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非新城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新城区居住证原件;
非浐灞生态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浐灞生态区居住证原件;
新城区辖区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户籍地所在省公安部门)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注: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
①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
②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④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四、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领取
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完成认定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方式及时间请关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xincheng.gov.cn/)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申请人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认定结论。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西安工程大学在校生按照驻地管辖范围应在西安市碑林区进行认定。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我区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029-87437327
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4日
原文标题:西安市新城区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cheng.gov.cn/xczx/gsgg/1845765116859543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