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等文件规定,为适应西安文理学院的发展需要,保障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等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
6.年龄要求为1982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及西安文理学院官网(www.xawl.org)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网站:西安文理学院(www.xawl.org)。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9:00至2018年3月20日下午5:00(3月20日下午5: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选择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
(2)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
(3)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3.资格初审。由学校人事处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进行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但未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按规定交纳考务费每人50元(依据陕价费调发〔2001〕89号)。
2.缴费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9:00至2018年3月21日下午5:00
3.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持打印好的《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到西安文理学院进行现场缴费。
4.缴费地点: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西安市太白南路212号)
5.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缴费确认)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取消。
6.下载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9:00开始登陆西安文理学院官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公布的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招聘人员。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由学校人事处通过西安文理学院网站公布。
(三)有关考试的说明
1.笔试
(1)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管理人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大纲详见附件。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安文理学院网站统一公告。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西安文理学院网站公布的关于资格复审的通知,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最终进入面试。
3.面试
(1)组织实施:面试由西安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小组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需要可在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技能环节内容。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4)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题。
(5)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文理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文理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二)聘用。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学校统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有关要求
(一)对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029-88250319。
(三)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及相关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者,要追究相应责任。学校纪委对公开招聘全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监督电话:人事处029-88250319,纪委029-88240295。
附件:
1.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招聘岗位表【点击查看】
2.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