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从国有林场在职干部职工中为镇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留坝县国有林场改革人员安置方案》,决定从国有林场在职干部职工中 公开选调一批人员到镇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
本次计划从五大国有林场干部职工中为7个镇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具体情况详见《留坝县镇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
本次选调仅限本县5大国有林场正式在职干部职工,不含2018年12月距离退休不足五年时间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2017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目前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人员。
3、2017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或者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
四、方法与步骤
(一)发布公告。在留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报名。报名表从留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liuba.gov.cn)。
2、时间地点:2018年12月19日—22日下午18:00,在留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三)考核考察。本次选调工作人员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核实,形成书面建议、意见。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察结果、用人单位的意见和考察对象个人意愿,实行双向选择,确定选调人选。
(五)办理调配手续。选调人选经审核确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工资、岗位聘用等手续。
为了保证个人待遇不受影响,按照本人原单位聘用的综合管理岗职位、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等级进行聘用。
五、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薛小兵同志为组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各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留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