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笔试)的通知
陕西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笔试)定于2019年1月19日进行,考区共设11个考点。为方便考生应试,明确考试规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笔试人员
参加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及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二、考试时间
2019年1月19日 上午9:00—11:00。
三、考试地点
(一)报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的应聘人员,请前往“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参加考试;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二)报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4个基层人民法院(新城区、灞桥区、鄠邑区及蓝田县)的应聘人员,请前往“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参加考试;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1号(由学院南门进入)。
(三)报考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7个基层人民法院(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三原县、乾县、长武县及淳化县)的应聘人员,请前往“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地址: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中段(天然气加注站对面)。
(四)报考宝鸡地区凤翔县、岐山县、眉县、千阳县、太白县及扶风县等6个基层人民法院的应聘人员,请前往 “宝鸡市教育中心”参加考试;地址:宝鸡市大庆路29号(宝鸡市行政中心向西800米)。
(五)报考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3个基层人民法院(富平县、合阳县、澄城县)的应聘人员,请前往渭南市“渭河中学(原渭化子校)”参加考试;地址:渭南市高新区东风街西段18号(渭河花园内东北角)
(六)报考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聘人员,请前往榆林市“高新一中”参加考试;地址:榆林市建业大道与长兴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七)报考榆林市定边县法院的人员,请前往定边县“第五中学”参加考试;地址:定边县鼓楼大街南端。
(八)报考榆林市绥德县、清涧县、佳县及子洲县等4个基层人民法院的应聘人员,请前往绥德县“绥德中学”参加考试;地址:绥德县张家砭16号。
(九)报考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8个基层人民法院(汉台区、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镇巴县、略阳县、留坝县)的应聘人员,请前往汉中市“第四中学北校区”参加考试;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大街友爱路48号。
(十)报考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4个基层人民法院(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镇坪县)的应聘人员,请前往 “安康市职业技术学院( 4号教学楼)”参加考试;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十一)报考洛南县人民法院的应聘人员,请前往“洛南县人民法院”参加考试。地址:洛南县四皓街办柳林社区政法小区
洛南县人民法院。
四、考试方式
笔试采用闭卷、答题卡方式进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可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信息证明原件。
(二)考生须对照自己报考的法院,按照考试时间、地点的安排,提前30分钟到达既定的考点(各考点内无社会车辆停放之处,请考生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按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
(三)考生在进入各考场前,需接受门卫安全检查,请注意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做好安检工作。考生在进入考场区域后,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对照准考证上“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
(四)考生应按照规定携带考试用品(笔试用品包括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禁止携带书籍、资料及电子通信设备。带入考场的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电子通信设备必须关闭,考点不负保管)。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首先应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签字笔准确填写姓名,并用2B铅笔在对应位置填涂准考证号(科目代码处不填涂),答题卡上不得做任何标记;听铃声或哨音开始答题;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六)考生答题时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答题时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错误、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示意。
(七)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八)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各招聘法院的招聘职位数及考生笔试成绩排序,按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员。如遇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考生,一并进入技能测试。
(九)本次招聘应试《准考证》适用于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请妥善保管。
笔试成绩,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请注意查看“陕西法院网”招聘公告,或 “陕西法院书记员招聘系统” 公告栏通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