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军官从事的技术直接和战斗有关,比如从事武器的维修、设备(导弹、战斗机、军舰)的维护保养等等。我军的专业化、装甲化、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设备越来越复杂,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越来越多。如果发生战争的话,这些人员也属于战斗人员,在部队中有军衔。文职干部从事的工作多数与战斗没有直接关系,比如从事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工作。如果发生战争的话,文职干部不属于战斗人员,一般不参加战斗,他们在部队的军衔与军官军衔不同。
简单地说就是技术军官,授衔。技术文职干部,不授衔。
部队上文职有两种。一种是现役的文职干部,主要从事技术工作,有相应的技术级别,军服和军官基本一致,肩章只表示文职干部身份而不是军衔,因为文职干部不授衔,这也是文职干部和军官的根本区别,当然在一定条件下,文职干部和军官可以相互转换,相应也授衔或取消军衔。另一种是非现役的文职人员,主要从事技术、保障等工作,也有文职人员级别,但关键是没有军人身份,属于军队的雇员,不能成为军官或文职干部,更谈不上军衔了。
专业技术军官一般评定有专业技术职称,授予专业技术军衔,实行专业技术等级,如副教授、专业技术上校、专业技术7级等。
文职干部是军队编制内不授军衔的干部,其编制范围主要为从事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职务,以及为机关、院校、医疗等单位内部服务的部分行政事务、生活保障干部职务;师以下作战部队、试验训练部队和保障部队,原则上不编文职干部。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现役与非现役之别。 技术军官是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文职人员在待遇方面与现役也有些许差距,但不大只是略低于现役。我军在文职人员使用上经过长时间地摸索已经有了比较成熟地使用及管理方面地经验。
早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主席亲自决策,把部分行政、物资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等岗位的6.2万名现役干部改为工薪制职员。这是我军使用非现役人员的一次有益尝试。
1980年3月12日,邓小平同志在《精简军队,提高战斗力》这篇历史性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军队有些方面的工作人员可以改成文职人员、雇佣人员,不穿军服。”在我军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使用文职人员的构想。
1988年4月27日,中央军委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建立了文职干部制度。这项制度对于减少授衔军官数量、保留业务骨干、稳定干部队伍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文职干部仍保留军籍,基本套用现役军官的办法进行管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职人员制度。
军队文职人员制度经过十年多年地现实考验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譬如现役与文职地磨合配合问题。但毕竟瑕不掩瑜。我们地大方向无疑是正确地。只要我们继续努力一定会把我军这篇大文章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