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榆林吴堡县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复员军人到村任职的公告|30人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充实村级组织后备力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经县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吴堡县户籍或生源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5名;吴堡籍复员军人(限农村兵源)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吴堡县户籍或生源地未就业大学生需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吴堡籍复员军人(限农村兵源)需取得国民教育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五)中共党员或服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表彰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19年6月12日8:00—2019年6月18日17:00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退伍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小二寸正面照片到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8号)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未就业大学生(或复员军人)报名人数不足15人时,该类别名额空缺,不做交叉递补。
(三)领取准考证
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统一制作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应于6月20日当天到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四)笔试
笔试采取集中组织、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具体包括公共社会知识和时事、农民农村农业知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建、扶贫等方面内容,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人员类别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人员类别,按1:1比例分别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形成的缺额,由同类别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六)考察
由县纪检、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工作组,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素质、政治觉悟、德行品质、综合能力、专业素养、语言表达、遵纪守法、个人信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形成的缺额,由同类别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公示栏和吴堡党建、吴堡新闻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发布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县委组织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合同后3日内到所分配的村报到上岗。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管理
(一)招聘到村任职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二)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1.2万元。县财政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并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和女性生育保险。
(三)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由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统一管理,驻村开展工作,实行周一至周五坐班、周末及法定节假日轮流值班制,日常管理及工作职责参照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四)到村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非党人员,由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优先发展其加入中国共产党。工作满1年后,符合报考选调生、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的,可以报考。
(五)到村任职满1年且考核优秀的,根据镇(街道)工作需要,可通过选举或任命的方式任村党组织书记,并享受该岗位工资待遇。三年聘期结束后未转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表现优秀,本人申请继续在村工作的,可继续聘用,享受所任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同等待遇。
(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两届(或满6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经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推荐,县委组织部考察批准,可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七)到村任职(包括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后,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不再续聘。受到刑事处罚、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或被罢免村内职务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912--6521587
附件:1复员军人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1).docx【点击下载】
2未就业大学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1).docx【点击下载】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借章)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