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人: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188号)的规定,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我县2020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已经完成网报、体检、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证书编号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证书制作和验印工作。现将符合认定条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236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各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基本信息,查看资格证书号码。
现就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场集中发放
1.集中发放时间
2020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集中发放地点
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蓝田县县城南区滋水路中段,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3.集中发放有关要求
①.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②.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③.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a.委托书原件一份(交资格办留存);
b.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受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资格办留存)。
二、邮寄送达
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可邮寄送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的邮寄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二)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我们将在现场发放之后,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进行邮寄。中国邮政部门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三)教师资格证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四)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温馨提示:因教师资格证书属个人重要证件,邮寄有不确定性因素,建议申请人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现场本人领取。
附件:
1.蓝田县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花名册
2.委托书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1-2:附件1-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