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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渭南市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有关政策解释

陕西人事考试网 | 2020-08-13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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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2020年渭南市“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有关政策解释

  (岗位代码2004110376--2004110401)

  为了便于应聘人员了解 “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的意义,现将有关政策简要解释如下:

  1、“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的基本情况。

  “三支一扶”人员是指通过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公开招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相关岗位工作,并在岗服务的毕业生。

  2020年,省人社厅下达我市两县的“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共计26个,其中白水县12个,富平县14个。

  2、“三支一扶”服务期内的服务保障。

  有关县人社局指导用人单位和招募人员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

  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3、 “三支一扶”服务期结束后的服务保障。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解除招募关系,自主就业。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4、“三支一扶” 招募工作的其他规定。

  高校毕业生招募后的培训培养、考核奖励、服务保障、纪律要求等按照中共陕西省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陕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0号)规定执行。

  原标题:2020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nwn.lss.gov.cn/a/2020/08/13/57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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