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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备考技巧

陕西人事考试网 | 2020-08-2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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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下列面试分数线之一的,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合格分数线A为:“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B为:“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大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中,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

  2. 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3(有专业技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参加2020年抗疫专项工作、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3.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考察工作由市级组织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

  4. 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5.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除此之外,其他体检项目,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属当日、当场复查的项目,不受理复检申请。必要时,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

  6.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 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9.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10.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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