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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高层次科研人才

陕西省教育厅 | 2020-09-02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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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进一步加强教科研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博士1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博士1名,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四)年龄为40周岁以下;(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六)专业大类为中国语言文学(0501);(七)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9月8日至9月10日,应聘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扫描打包后发至邮箱:491852566@qq.com(邮件备注为“姓名+专业+电话”)。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务必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9月15日(星期二)8:30—9:00,考生携带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在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214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现场面试考核。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设置单独的面试考室和候考室,并相互隔离,互不影响,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场全程摄像。面试设评委7人,设主考官1名;另设监督员、计时计分员等工作人员各1名。面试考核程序为考生自述5分钟;评委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问题。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考核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体检。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在陕西教科研网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报省级主管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联系人: 李智超

  咨询电话:029-85370507

  邮箱:491852566@qq.com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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