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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以免误时。
2.考生应自觉关闭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按统一要求封存。对擅自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3.考生按分组名单顺序抽号确定面试次序。每组抽到1号的考生代表本组考生抽取面试考场签号。考生抽完签后,应在抽签号上填写自己的准考证号、报名序号及考场号。考生不得私自交换签号。
4.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考生按规定的面试次序和程序入场面试。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在候考室、备考室内随意调换座位,面试前考生不得互相交流。面试时由引导员按面试次序号分批次引入考场,进入考场后按抽签号的先后次序在对应位置就座。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5.面试结束后,考生在面试考场外等待听取面试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离开考场时不得将题本、草稿纸、笔带离考场。考生在面试考场外领取手机后,按指定路线离场,离开考区后方能打开封存手机。
6.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或谈论考试内容,不得与他人议论或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
7.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