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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西安美术学院考点)

西安美术学院 | 2020-12-24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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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举行,请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严格遵循本考点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试前要求

  1.所有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前身体状况良好。所有考生必须签署《2021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老师校验;必须时时更新本人“陕西健康码”状态。

  2.“陕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考前14天内有过身体异常、本人或共同居住人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点时向考点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直询结果为准。

  3.校外考生来参加考试途中,如乘坐火车、飞机、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自身防护,活动范围仅限于考区划定区域,不得进入限制区域。

  4.所有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1小时进入考区,进行陕西健康码检查、体温测量、人脸识别。检测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原则上不小于1米),除进行人脸识别时摘掉口罩外,其他场合应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试期间要求

  1.考场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告知本场监考老师,不得擅自离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2.考试过程中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试结束后要求

  1.每场考试指令发出后,所有考生停笔,在座位上等待监考老师来收取考试资料,待无误后逐一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2.就餐时,请自觉保持间距,不得聚集交流。可自备简餐。

  3.当天考试结束后请按原入场通道有秩序、有距离地离开考区,不得逗留。

  二、考试安排(考区为三号教学楼、实验中心)

  (一)考生进出考区时间及通道

  1.进入考区时间:考试开始前1个小时(7:30);离开考区时间:考试结束后1小时内。

  2.进出考区通道

  校外考生:由西安美术学院北三门(四季东巷中段)通道进出(考试当天仅能进出各一次、请自行存放交通工具);

  校内考生:在三号教学楼前集中,由学生处负责引导。

  (二)考生入场资料

  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陕西健康码、本人已签字的《2021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只需26日交验,其余两天不用交验)。

  (三)考生考试流程

  第一步:陕西健康码检查、体温测量;

  第二步:人脸识别,要求考生考试当天不得佩戴美瞳,不得画浓妆,识别时请露出五官;

  第三步: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落座前接受监考老师安全检查(金属探测仪)和证件核验,同时将《2021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交于监考老师;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第四步:检查考场配发的文具能否正常使用,并完成个人如厕需要,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上厕所;

  第五步:考试作答前应按要求完成本人信息的填涂和条码粘贴,核验试卷是否完整;

  第六步: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不得继续答卷,整理好后在座位上等待监考老师收取,无误后,有序地携带个人物品离开考场。

  (四)考生就餐

  26日校外考生中午在第二食堂(溢香苑餐厅)就餐或自备简餐。考生限在指定区域活动,请自觉保持间距、佩戴口罩、不得聚集交流。

  三、考试时间、科目、考试用具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用具要求
12月26日 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考生不得携带文具,考场统一配发。
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7日 (业务课一) 上午8:30-11:30 其他方向:中西方美术史基础知识
书法方向:理论基础
史论类方向:中西方美术史
12月28日 (业务课二) 8:30-12:30 史论类方向:艺术理论
美术学或 美术方向 专业基础 素描8:30-11:30 考场统一提供画板、画架、纸张;考生自备相应科目的工具。
速写11:30-12:30
设计学或 艺术设计方向 色彩创意8:30-11:30
速写11:30-12:30
书法方向 碑帖临摹8:30-12:30

  四、校园地形图

  五、考场安排表

  六、报考外校考生请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的考试要求来办理。

  七、诚信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抱憾终身。

  八、考点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邮箱:xafazs@xafa.edu.cn

  请各位考生务必坚持考完最后一门,你的梦想不该因缺考止步,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

  考研人,加油!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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