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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事考试网 | 2021-03-1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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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三支一扶报考有什么限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募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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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支一扶公共基础试题模拟题

  1.张某患有间歇性神经病,一天他在某酒馆里喝酒,醉酒后将同在该酒馆里喝酒的古某打成重伤,当警察来抓捕他时,张某因极度害怕导致精神病发作。关于张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负刑事责任

  B.不必负刑事责任

  C.应负刑事责任,但应从轻处罚

  D.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处罚

  【答案】A。解析: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中张某醉酒后将古某打成重伤,此时他并没有精神病发作,即他对古某的侵害并不是在自己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而是醉酒后采取的行为。而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张某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

  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应由(  )提出减刑建议书。

  A.人民检察院 B.执行机关

  C.公安机关 D.原审人民法院

  【答案】B。解析: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负责考察的公安派出所会同罪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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