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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韩城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出了

陕西人事考试网 | 2021-06-24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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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韩城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出了

  2021年韩城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已发布,准备报考的小伙伴必须行动起来了。2021年韩城事业单位公告发布网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更多有关于韩城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的信息点击查看此链接》》https://sn.huatu.com/2021/0409/1090860.html。图图也会在公告发布的第一时间更新此链接。关注陕西华图公众号(snhuatucom)了解更多公职类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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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韩城事业单位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经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一并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021韩城事业单位招考公告:https://sn.huatu.com/zt/sydwstl/sygg/

  2021韩城事业单位职位表:https://sn.huatu.com/zt/sydwstl/sszwb/

60秒查询你适合的职位:https://sn.huatu.com/syzwb/2021/9/

  2021韩城事业单位备考图书:https://sn.huatu.com/zt/books/

  历年韩城事业单位入面分数线:https://sn.huatu.com/zt/sydwstl/rmfsx/

  ---2021韩城事业单位笔试备考试题---

  1、 针对当时党和军队中的一些人只懂得奉行理论,而不懂得深入实践,结合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教条主义,毛泽东开展了一生中所做的规模最大的一次调查,调查结束后写了《调查工作》一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提出自此文,这一文作出现的时期应是:

  A.国民运动时期

  B.土地革命时期

  C.抗日战争时期

  D.解放战争时期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毛泽东思想。1930年5月,毛泽东为反对当时中国工农红军中的教条主义思想,写出了《调查工作》(后改名为《反对本本主义》)这一重要著作。在这篇著作中,毛泽东第一次鲜明地提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党史上的80句口号之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7月-1937年7月),也称作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深入开展土地革命,反对国民党恐怖统治的内战时期。毛泽东的《调查工作》著作正是出现在本时期。A项:国民革命,是指1924至1927年中国人民在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合作领导下进行的国内革命战争,是中国人民反对北洋军阀统治的战争和政治运动。国民革命运动时期指的是1924至1927年。毛泽东写出《调查工作》著作时,国民革命已经结束。A项错误。C项:抗日战争,指20世纪中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抵抗日本侵略的一场民族性的全面战争。抗战时间从1931年9月18日九一八事变开始算起,至1945年结束,共十四年抗战。毛泽东写出《调查工作》著作时,抗日战争还未开始。C项错误。D项:解放战争,亦称“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是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推翻国民党统治、解放全中国而进行的战争。毛泽东写出《调查工作》著作时,解放战争还未开始。D项错误。因此,选择B选项。

  2、甲乙系大学室友,甲趁乙不在宿舍,想偷乙新买的电脑,正要下手时发现其他室友回来,遂放弃盗窃。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既遂

  D. 犯罪未遂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之一是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题干中,甲正要下手偷电脑时发现其他舍友回来,因此放弃盗窃行为。甲此时还未着手实施盗窃行为,并且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犯罪。符合犯罪预备的概念。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甲放弃盗窃行为是由于“其他舍友回来”这样的客观原因,而不是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不构成犯罪中止。B项排除。C项: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有三个特征:①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②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③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甲的行为不具备②③的特征,不构成犯罪既遂。C项排除。D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题干中,甲正要下手偷电脑时发现其他舍友回来,甲此时还未着手实施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未遂。D项排除。因此,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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