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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西安长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发放公告

未知 | 2021-08-07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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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长安区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发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结果查询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188号)的规定,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长安区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已认定完毕,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及资格证书号码。

  二证书发放安排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陕西省全面收紧社会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申请人健康安全,教师资格证书将全部通过邮寄方式发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2021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教师资格证书将由邮政部门按照申请人网上报名登记的通信地址进行邮寄。快递单号详见附件,中国邮政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予以通知,请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4.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联系电话有误、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温馨提示:原选择自取方式的,部分需进一步核实详细邮寄地址,可能延迟3-5个工作日送达。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长安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电话(029-85284695)咨询。邮寄业务可咨询长安区邮政公司,邮寄负责人联系方式:1333539100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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