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1〕30号)和《汉滨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安排,汉滨区特岗办于2021年8月6日,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了体检,其中2名考生(初中地理汪伟、小学数学何金兰)自愿放弃体检资格,1名考生(初中历史曹玉洁)体检后放弃考察资格,因此形成了3个岗位空缺。按照规定,根据招聘综合成绩排名,分岗位依次进行递补,现将递补考生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考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段 | 学科 | 准考证号 | 递补分数线 |
1 | 卢久菊 | 女 | 初中 | 初中地理 | 69011090103 | 78.64 |
2 | 张斐雯 | 女 | 初中 | 初中历史 | 69011080166 | 74.38 |
3 | 周庆红 | 女 | 小学 | 小学数学 | 69012051242 | 76.24 |
二、递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于2021年8月21日 8:00,在汉滨区教育体育局208室集合报到,由专人带领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向医院缴纳。
3.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已加盖“资格复审合格”和“汉滨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参加体检的考生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和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过程要遵从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未体检完毕不得离开。
6.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愿放弃对待,不再进行二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各考生体检结束后,于8月21日18: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档案材料交汉滨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208室。个人档案存放在人事档案托管单位的考生,请于8月21日前到汉滨区教体局人事股208室开具提档函。
联系方式: 3212705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