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负责解释。
2.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3.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用人部门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5.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6.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审查、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7.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和遴选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若有辅导班或编印培训教材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