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考试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1.考生须自2021年10月2日开始每日自行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见附件),及时更新“健康码”“行程码”状态。
2.考生应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外出需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考生考前14天原则上不出市,不与省外疫情高、中风险区和境外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
3.外省返安或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考生,须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若在2021年10月9日至15日期间有发烧(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应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抵达考点,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间隔1米以上有序排队,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依次进行扫码测温和人脸识别验证。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经现场疾控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综合评估,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
5.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签署健康状况声明,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主动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疾控专业人员评估后,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康市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康市教育考试疫情防控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915——3211736。
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8日
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
姓 名 | 性别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 | 现居住地 | |||||
时 间 | 体温(℃) | 测量地点 | 测量人 | 健康状况 | ||
早 | 晚 | |||||
10月2日 | ||||||
10月3日 | ||||||
10月4日 | ||||||
10月5日 | ||||||
10月6日 | ||||||
10月7日 | ||||||
10月8日 | ||||||
10月9日 | ||||||
10月10日 | ||||||
10月11日 | ||||||
10月12日 | ||||||
10月13日 | ||||||
10月14日 | ||||||
10月15日 | ||||||
健康结论 | 本人 签字 |
注:1.考生必须按表列项目要求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本人签字”一栏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代签。
2.“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填写“正常”;有异常的填写具体症状,如:发烧、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
原标题: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原文链接:https://jyj.ankang.gov.cn/Content-2309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