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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康遴选68人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除遴选职位(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5.应当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县市区机关设在镇、办的单位的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可与在镇、办工作的年限合并计算),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县(市、区)镇(办)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的,可参加公务员职位遴选。
工作经历有关时间的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以及取得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1年11月3日。
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