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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高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陕西人事考试网 | 2021-12-0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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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成绩查询【点此查询

  考生登录“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情况。

  二、资格复审时间

  各级法院资格复审时间统一为:2021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12号,国家法官学院陕西分院 029-85558750;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铜川市新区长虹路1号,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919-2802835;

  王益区人民法院: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27号,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12室) 0919-2391013;

  宜君县人民法院:铜川市宜君县兴宜路11号,宜君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919-5285325;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9号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政治部 029-83198028;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西安市碑林区经九路2号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政治部 029-82321259;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安康市汉滨区江北中渡路36号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政治部 0915-2220295。

  四、相关要求

  1.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法院负责。

  2.参加资格复审须为考生本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持国外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系法院临聘在职人员(放宽年龄条件至35周岁的),另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过书记员岗位的《工作证明》。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未能按要求提供上述印证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该职位出现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请考生确保电话畅通。

  4.考生须严格遵守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主动配合招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考生体温正常(<37.3℃)、“健康码”显示为“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附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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