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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决定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陕西、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来自新华社)
【表明观点】
1.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是以满足人民群众实际生活中的迫切需求为导向而实施的举措,此举措的出现,属于正逢所需,正当其时,值得称赞。
2.此次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表明我国现行婚姻登记制度将迎来重大改革,将给群众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值得瞩目。
【主要原因】
1.现实原因:我国现行婚姻登记制度规定,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这给很多外出生活和工作的群众带来诸多不便,使得部分群众在婚姻登记上费时费力又费钱,出现“为爱多次奔波”的现象,此次试点的推行可解决此类问题。
2.客观原因:随着城市化推进,我国人口流动趋于频繁,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也显示出,有很大一部分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而适婚年龄的群体比例更大。因此,婚姻登记作为民生事项,有必要优化服务。
3.客观原因: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多项条件已初步具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础已夯实,相关部门之间大部分实现全国联网,智能化服务水平的提升为该试点的开展提供了大数据基础。
【积极意义】
1.此次试点的开展,将为流动群体的婚姻登记行为降低时间、人力、物力及财力成本,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属于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2.有利于优化基础公共服务项目,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将婚姻登记向常住人口覆盖,拓宽了婚姻登记地区的选择,属于创新之举。
3.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属于在民生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实践,是政府践行简政放权的有力之举。
【现存问题】
1.此次试点将打破当前资源配置均衡的固有格局,对于外来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的一二线城市来说,要服务的人数将会大幅增加,给负责婚姻登记的机关工作带来压力和考验,比如对当事人信息的审核等工作都属于大工程。
2.跨省登记试点工作本身牵涉范围较广,涉及环节多,存在诸多现实问题,且各地原本在流程细节上存在差异性,会使各个地区的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协调困难,可能会走一些弯路。
3.此次试点突破了传统婚姻登记制度,从稳定性和维护法律权威性的角度看,存在一些挑战,或许会导致婚姻登记的随意性增加。
【实施建议】
1.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摸着石头过河,必须在方便群众和维护公共秩序这二者之间实现双赢。
2.相关部门必须通力合作,提高工作效率,端正工作态度,以开放、包容且严谨的态度来迎接新的变化。
3.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及时了解新的办事流程,避免走弯路。
4.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办理流程,为将来的大范围推广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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