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在满足高职中及城区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就《关于选调部分优秀教师到高职中及城区小学任教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原《通知》选调条件第3条:“具有三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调整为“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二、报名时间延长至8月5日(本周五),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顺延。
大荔县教育局
2022年8月2日
原文标题:大荔县教育局关于选调部分优秀教师到高职中及城区小学任教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dalisn.gov.cn/xwzx/tzgg/1438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