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聘雁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通知》和《西安市雁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我办组织开展了西安市雁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工作。经区委统战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工商联、区司法局等部门推荐,我办复核汇总后,初步确定18名西安市雁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用期限为1年。为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现将西安市雁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1日至8月17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营商办)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85381119 传真:85382791
电子邮箱:ytqxzxnk@163.com
西安市雁塔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8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yanta.gov.cn/xwzx/tzgg/62f4b283f8fd1c4c210ffa9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