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宝鸡市渭滨区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最低分数线
所有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最低分数线为100分。考生个人总成绩低于100分或单科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复审递补环节。
二、面试资格复审
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对参加考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对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进行资格复审递补,递补工作于3月13日(星期一)进行。
四、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5楼会议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宝鸡市口腔医院)下车)。
联系电话:0917-3215144
五、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后合格人员由审核人员签字后1份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任(聘)期内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需提供表彰奖励相关批复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户籍证明。(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提供)
7.渭滨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社区“两委”全日制工作人员任职证明或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社区“两委”全日制工作人员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镇或街道办印章)或渭滨区民政局颁发的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渭滨区民政局印章。(从社区“两委”全日制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招聘为社区事业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提供)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考生,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公告,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3.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附件:2022年宝鸡市渭滨区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表.xlsx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
原文标题:2022年宝鸡市渭滨区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eibin.gov.cn/art/2023/3/3/art_16811_1597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