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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上半年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公告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 2023-07-27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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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就雁塔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一、邮寄送达

  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可邮寄送达,现场不予发放。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的邮寄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 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我们将在现场发放之后,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进行邮寄。中国邮政部门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3. 教师资格证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4. 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二、现场集中发放

  1. 集中发放时间

  2023年8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 集中发放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小学(雁塔区长安南路396号)。

  3. 集中发放有关要求

  ①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②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③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a.委托书原件一份(交雁塔区教育局留存);

  b.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受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雁塔区教育局留存)。

  三、其他事项

  不能在集中发放期间领取的,可在8月下旬到雁塔区教育局人事科(1)领取。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南院(雁塔区健康东路20号),联系电话029-8538128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9:00--12:00;15:00--18:00)。

  附件:

  1.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pdf

  2.委托书.docx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原文标题: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ta.gov.cn/xwzx/tzgg/64c227abf8fd1c1a7035b2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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