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奠基”战略,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的校(园)长队伍,经洛川县校(园)长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公开聘任。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校(园)长聘任岗位和聘期
初级中学校长岗位(7个):洛川县中学、旧县镇初级中学、安民初级中学、凤栖初级中学、老庙镇初级中学、土基镇初级中学、石头镇初级中学。
九年制学校校长岗位(3个):京兆九年制学校、杨舒九年制学校、槐柏九年制学校。
小学校长岗位(17个):东关小学、北关小学、水利希望小学、丰园小学、菩堤镇中心小学、黄章中心小学、旧县镇中心小学、永乡中心小学、交口河镇中心小学、延安炼油厂子弟学校、老庙镇中心小学、石泉社区中心小学、土基镇中心小学、土基镇秦关社区中心小学、石头镇百益社区中心小学、石头镇中心小学、朱牛中心小学。
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岗位(1个):洛川县特殊教育学校。
幼儿园园长岗位 (22个):洛川县幼儿园、洛川县第二幼儿园、凤北幼儿园、朝阳幼儿园、洛河小区幼儿园、菩堤镇中心幼儿园、黄章中心幼儿园、旧县镇中心幼儿园、永乡中心幼儿园、交口河镇安善社区幼儿园、交口河镇中心幼儿园、延安炼油厂幼儿园、杨舒中心幼儿园、杨舒北谷社区幼儿园、老庙镇中心幼儿园、槐柏镇中心幼儿园、槐柏镇统将幼儿园、土基镇中心幼儿园、土基镇秦关社区中心幼儿园、石头镇百益社区幼儿园、石头镇中心幼儿园、朱牛中心幼儿园。
共计涉及50个校(园)长岗位。
校(园)长聘期为3年。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治观念、民主意识和协作精神,善于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具体办学实践中。
2、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勇于担当、
求真务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善于管理。
3、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具有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校(园)长履职绩效考评两次评为基本称职者或一次被评为不称职者不得参与应聘。
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应聘幼儿园者放宽至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应聘人员须有学校(幼儿园) 3年中层及以上任职或教科体局及直属机关科室管理工作经历。
3、年龄为51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必须是洛川县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幼儿园)、教科体局及直属单位在岗职工。
三、聘任办法
校(园)长聘任采取续聘和竞聘两种方式进行,符合聘任条件人员均可参加竞聘,续聘只针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现任校(园)长。
四、聘任程序
(一)续聘
现任校(园)长符合聘任条件,本人须填写续聘申请表,经洛川县校(园)长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直接办理续聘手续,涉及岗位不再参与竞聘。
(二)竞聘
按照发布公告、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组织考察、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每个岗位原则上报名不得少于2人,报名不足2人的,本次将不再进行公开聘任。演讲答辩、组织考察分别以70%、30%计入总成绩。
1、发布公告及报名:通过洛川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发布聘任公告。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完成后应聘岗位不得更改。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蓝底照片4张,到洛川县教科体局人劳股报名,并填写续聘申请表或聘任报名表。
2、资格审查:由县教科体局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聘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确定参加公开竞聘人选。
3、演讲答辩:由洛川县校(园)长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并聘请评委。(1)演讲、答辩采取公开演讲、专家评委打分,逐岗位进行。(2)演讲、答辩的顺序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按岗位分批次进行。演讲的内容要求:本人的基本情况,竞聘岗位理由,本人具备的条件和优势,对所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学校发展思路、科学管理、教育教学理论、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采取统一出题、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每名竞聘者答辩结束后专家评委组对演讲答辩情况一次性打分。(3)演讲、答辩评委组成人员:专家评委7人(评委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4)演讲、答辩分值按百分制换算后计入总分。
4、组织考察:(1)依据演讲答辩成绩,每个岗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由县教科体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抽调人员,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参照干部考察程序进行考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以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组织考察)。(2)对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采取组织选聘的方式,由县教科体局根据岗位聘任资格条件,提出推荐建议人选,报洛川县校(园)长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予以聘任。(3)根据演讲、答辩和考察结果,由洛川县校(园)长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5、公示聘任人选:洛川县校(园)长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6、正式聘任:洛川县校(园)长聘任领导小组确定正式聘任人选,由县教科体局对确定的聘任人选,下发聘任文件,颁发聘书,并按照组织程序上报备案。
五、聘期管理
聘期内由县教科体局每年对各校(园)长履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不能按要求履职和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并提请重新聘任。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1日(续聘人员)8:00--18:00
8月2日(竞聘人员)8:00--18:00
2、地点:洛川县行政中心522室(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此次聘任工作具体事务由洛川县校(园)长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11-3939522
附件:
洛川县校(园)长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 27日
原文标题:洛川县2023年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公开聘任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cx.gov.cn/xwzx/tzgg/1684479678460588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