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区做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或原高陵县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西安市教育局或其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请申请人关注市教育局或其他区县教育局发布的公告)。
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情形
(一)教师资格证补发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
(二)教师资格证换发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个人信息、证书号码等。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原发证机构为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或原高陵县教育局)的,申请人向我区教师资格办提出申请。
(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由区教师资格办统一受理。
(三)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和信息更正的,将在审核办理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见附件1),一式两份(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同样适用);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0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近期免冠彩色白底1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所贴照片同底版;
5.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注: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需贴1寸照片)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0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更正证书上身份证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6.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第1-5点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五、时间安排及办理地点
1. 收取资料时间安排: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受理地点:高陵区教师资格办(高陵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高陵区南新街349号)。
高陵区教师资格办咨询电话:029-86912236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2日
原标题: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ling.gov.cn/xwzx/gsgg/1713747579717128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