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军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公告和职位表出来啦!公告发布网站是:军队人才网,为了方便考生查找信息,图图特意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全国军队文职公告|职位表|考试安排【点击查看】,我们的小编会及时更新内容!
2024军队文职加分优待政策如何把握?
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一)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二)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三)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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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基础知识习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B. 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C. 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D.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表述错误,D项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A项正确,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B项正确,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C项正确,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