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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的公告

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 | 2024-12-04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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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周至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共计47名申请人取得教师资格(见附件1),现将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一、邮寄送达有关事项说明

  已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原则上现场不予发放。

  (一)已选择邮寄方式的申请人,我局将在现场发放之前将证书移交快递部门进行邮寄。快递周期自收寄日起市级一般2天到达,县级、农村顺延1-2天,投递时会以电话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二)教师资格证邮寄实行费用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

  (三)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二、现场发放有关事项说明

  (一)发放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星期三、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发放地点

  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院内);

  地址:周至县城西关工业路西端;电话:029-87154638。

  (三)有关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3.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由被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1)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县教师资格办留存)。

  周至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1.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名单.xlsx

  2.委托书.docx

  原文标题:周至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ouzhi.gov.cn/xwzx/gsgg/1863881487040409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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