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教师、学生辅导员及其他专技人员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有关说明
(一)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计划有关说明
1.以上招聘专业(代码)请查阅《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2。其中招聘专业(代码)中4位学科专业代码(一级学科)的包含其下设的所有6位学科专业代码(二级学科),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包含计算机系统结构(081201)、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81202)和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
2.应聘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的,在报名时须提供有关的佐证材料等,学校根据提供的佐证材料等进行综合判定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3.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中涉及具体方向的岗位,应聘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有关的佐证材料,学校根据提供的佐证材料等综合判定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4.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可选择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中相近专业报考,在报名时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佐证材料,根据所提供佐证材料等综合判定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5.国内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在2025年8月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本次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8:00至2025年3月15日18:00,非报名期间的材料不予受理。符合报名条件者请投递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应聘邮件标题格式:“姓名+专业+毕业学校”。
2.应聘人员电子邮件中应提供以下材料:
---硕士教师及其他专技人员等工作人员
(1)应聘人员简历;
(2)《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
(5)本人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6)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4)。
---学生辅导员
(1)应聘人员简历;
(2)《学生辅导员应聘登记表》(附件5)(小于3M);
(3)身份证扫描件(小于1M);
(4)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单个文件小于1M),对博士研究生应同时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以聘书、获奖证书或学校证明等材料为准)(单个文件小于1M);
(6)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4)。
(二)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学校组织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等考试。
1.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比例要求的招聘专业(方向)或岗位取消或核减该招聘专业(方向)或岗位的招聘计划。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比例要求的招聘专业(方向)或岗位,取消或核减该招聘专业(方向)或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人员。
3.硕士教师面试试讲方式进行。学生辅导员和其他专技人员等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5.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公示笔试、面试和总成绩。
(四)体检与心理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评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心理测评人员。体检应当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及资格复审。
1.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六)学校研究及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评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研究后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且通过资格准入查询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入职报到。
四、其他
(一)对录用的硕士教师和其他专技人员等工作人员,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对录用的辅导员逐步办理事业编制。
(二)各类证书以原件扫描形式提供,应聘材料不完整者视为不合格。
(三)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评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或准入查询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若有成绩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请随时关注咸阳师范学院官网,查看相关安排。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的,要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实际做出调整,具体安排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硕士教师、学生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岗位
参见上述招聘计划中相应招聘单位联系人。
(二)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577
联系地址:咸阳市文林路咸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附件:
咸阳师范学院
2025年2月5日
原文标题: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ync.edu.cn/info/1181/1139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