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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咸阳三原县开展村级植保员选聘工作的公告

三原县人民政府 | 2025-07-22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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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关于开展村级植保员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植发〔2025〕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植保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植保体系,补强村级植保队伍,完善病虫监测网点,提升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打通植保信息上传下达堵塞点,筑牢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防线,保障粮食与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根据《陕西省村级植保员选聘实施细则》要求,现就三原县村级植保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本次计划选聘村级植保员15名。

  二、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失信记录或违纪违法记录等。

  2、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责任心强,热爱农业工作,吃苦耐劳。

  3、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20—60岁之间,身体条件能胜任户外调查工作。续聘人员应当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身体条件能胜任户外调查工作。

  4、常住当地,原则上户口在监测点所在乡(镇)、村,或在当地居住和工作,熟悉村(组)实际情况,有相应的工作时间保障。

  5、优先选聘退休在农村生活的农技人员,监测区域内的专业化合作组织、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农民、技术能人及高素质农民进行兼职,乡镇在编人员或村干部不得兼职。

  三、选聘程序、方式

  采用“个人申请、审核考察、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合同”的流程,公开、公正选拔。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的人员,携带本人学历、工作证明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提供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如实填写《陕西省村级植保员推荐表》,经所在村委会确认后报至县农业科学技术中心。

  2、审核考察。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县农业科学技术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牵头组织乡镇农办、村民委员会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重点审核稳定性和岗位适应度。

  3、考核评定。县农业科学技术中心根据审核、考察结果,邀请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考核组,通过对重大病虫害监测调查技术、识别与防控、相关植保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择优录用、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村级植保员。

  4、公示。县农业科学技术中心将拟聘的村级植保员在政府官网和所在村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对公示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

  5、聘用。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不属实的,由县农业科学技术中心与拟聘村级植保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务协议),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植保机构备案存档。

  三、工作内容、待遇保障及劳务关系

  (一)村级植保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区域内的病虫害监测调查,监测设备的运行及管护,数据采集与上报等。

  2、协助在负责区域宣传植保相关法规、条例,示范指导防控技术,农药使用调查等工作。

  3、参加省市县级植保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活动。

  4、完成聘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二)待遇保障。省植保站根据村级植保员数量、管理面积、工作绩效等因素,依托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省级重大病虫防控专项资金等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物化补助的方式给予补助;对聘用的村级植保员补助标准为0.5万元/人/年(含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其中:除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后余下的70%为日常劳务补助、30%为年度考核奖励。日常劳务补助按实际劳务月数每半年结算一次,年度考核按结果等次一次性发放。

  (三)劳务关系。村级植保员聘用后由县农业科学技术中心统一管理,不列入编制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在岗人员相关福利待遇。日常劳务补助按实际劳务月数每半年结算一次,年度考核按结果等次一次性发放。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5日-7月31日12:00以前(逾期不予受理),每天报名时间9:00-18:00。

  联 系 人:李 峰

  联系电话:029-32261009    13992069486

  2、报名单位:三原县农业科学技术中心

  3、报名地点:三原县东一路中段县农业科学技术中心一楼

  五、注意事项

  1、选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核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请资格 。

  2、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资料提交后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3、聘用后若有隐瞒相关实情的,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4、本公告由三原县农业科学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

  附表:1、三原县村级植保员数量分配计划表

  2、陕西省村级植保员推荐表

  三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

  附表1 :

  三原县村级植保员数量分配计划表

镇(办) 主要 粮食作物 试点村 试点村数量 村级植保员(名)
城关 小麦、玉米 大李村、新庄村 2 2
渠岸 小麦、玉米 惠家村、黄毛村 2 2
陂西 小麦、玉米 陂西村、王化村 2 2
独李 小麦、玉米 刘官村 1 1
大程 小麦、玉米 西张村、荆中村、 桃沟村 3 3
西阳 小麦、玉米 马张村 1 1
鲁桥 小麦、玉米 东里村 1 1
陵前 小麦、玉米 大寨村 1 1
新兴 小麦、玉米 和平村 1 1
嵯峨 小麦、玉米 大盘村 1 1
合 计 \ \ 15 15

  附表2:

  陕西省村级植保员推荐表

  填报单位:   市    县(市、区)

姓  名   性  别   (1寸彩色近照)
年  龄   民  族  
健康状况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负责地点   负责面积(亩)  
聘用情况   聘用周期  
专业合作 组织 是(    )否(    )隶属
组织名称  
工作经历 (需填写与农业、植保相关的经历)  
材料 真实性 承诺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所属镇(村) 意见 村委名称(盖章):       日期:                 
管理单位 意见 三原县农业科学技术技中心(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

  健康状况:分为“健康”“残疾”“患有大病”“长期慢性病”等。

  文化程度: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等。

  管护地点:具体填写到“村”或“组”。

  聘用情况:分为“新聘”“续聘”。

  聘用周期:(例:2026.3-2026.11)

  原文标题:三原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s://www.snsanyuan.gov.cn/xw/tzgg/202507/t20250722_1992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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