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长安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于2026年6月23日发布的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 时间:2026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二)地点:西安市长安区新区政府西三楼316室(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
(三) 递补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17:00。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
(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三)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报告等,具体如下:
1.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凡是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凡隐瞒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具体如下:
1.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2.市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3.区县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开发区事业单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4.“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六)除国内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第(五)项以外的其他人员,须提供2026年以来开具的档案托管凭证或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四)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考试考核安排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29—85290242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