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体检工作已结束,按照《延安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安排,现将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6年7月1日—7月3日,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因现场确认人数较多,请申请人务必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
二、认定地点
延安市实验中学奥运馆(宝塔区双拥大道32号)。
三、所需资料
完成网上申报、体检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成功的,无需提交;无法通过比对验证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进行查验,提交原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关查验结果或普通话测试机构出具的证书有效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备注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
6.按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按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户籍地所在省公安部门)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治安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请自行办理;申请人也可在公安部门线下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特别提示: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需查验和留存。
9.申请人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交本人以上材料外,同时提供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对于提供虚假证件者,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核,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并签字确认。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方式及时间请关注延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申请人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认定结论。
3.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审核通过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将不予发放证书。补充学历信息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方“使用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附件:1.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人员名单.xlsx
延安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6日
原文标题:延安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yj.yanan.gov.cn/xwzx/tzgg/207034397881066291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