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提升我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来。根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1〕446号),现就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生申请
(一)申请条件
1.2020、2021届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
2.符合见习单位岗位要求。
(二)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0、2021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登录神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表格下载);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向意向见习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登陆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注册并申请。
2.提交申请后,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应主动与所报见习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重新选择见习单位。
3.见习单位应及时收集本单位选定见习生的见习材料,包括见习人员花名册、就业见习协议书和见习生申请材料,送到市见习办(神木市滨河新区党政办公大楼730室)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
(四)申请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20日
(五)见习期限及见习待遇
1.见习期限6个月,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2.符合本通知要求确定的见习人员,可享受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同见习生活补贴一并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垫付。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由市见习办于2022年6月1日前统一办理。
二、其他事项
见习单位应在见习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见习办申报见习补贴,市见习办报市人社局审核,市财政局拨付见习资金,由市见习办发放至各见习单位。
见习单位补贴申请材料包括: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报告、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花名册、见习单位通过银行公户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明细账(单)、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联 系 人:韩丽芳
联系电话:0912-8330030
办公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党政办公大楼730室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sxsm.gov.cn/xwzx/tzgg/36225.htm